💼 僱主報稅最易違規的 7 個位置:IR56 表格與《税務條例》第 52 條,你可能一直做錯!⚠️

很多香港中小企老闆以為,僱主報稅就是每年 4 月收到 BIR56A 和 IR56B,填好交回便完事。事實上,根據《税務條例》(第 112 章)下僱主的申報責任並非一年一次,而是跟隨每名員工的「入職、在職、離職、離港」不同階段,隨時觸發。
根據稅務局(IRD)的僱主指引(IR56H),不遵守第 52 條下的法定通知規定,屬違法行為,可被罰款 $10,000。以下七個位置,是僱主最容易忽略、最容易出事的環節!
一、離職通知:IR56F 及 IR56G 的「事前 1 個月」規定
這是最容易中招的位置,因為它要求僱主「事前」通知,而非「事後」補交:
IR56F(停止受僱):須於僱員停止受僱前不少於 1 個月提交(第 52(5) 條)。
IR56G(僱員離開香港):須於僱員離港前不少於 1 個月提交(第 52(6) 及 52(7) 條)。
預扣款項責任:提交 IR56G 後,僱主須預扣款項(包括所有應付款項及糧金)為期 1 個月或直至取得稅務局發出的「同意釋款書」為止,以清繳稅項。若照常發放最後一個月糧金及花紅,僱主可能要承擔相關法律及財務責任。
該年度毋須再交 IR56B:就僱員停止受僱的年度,提交 IR56F 或 IR56G 後,無須再為同一僱員提交 IR56B。
💡 風險提示與實務注意事項
員工即日辭職、突然宣布移民,往往令僱主來不及依時通知。
税務局常見問題曾說明:若員工於 2026 年 4 月 30 日即日辭職,而公司尚未就其薪酬提交任何 IR56B,僱主便須同時處理兩份表格:用 2025/26 課稅年度的 IR56B 填報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薪酬,再用 IR56F 填報 2026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的薪酬。
建議老闆在接獲辭職通知、或得悉員工有離港計劃時,立即查核相關期限,並保留員工通知的書面記錄。
二、新員工入職:IR56E 的 3 個月期限
申報時限:僱員開始受僱後 3 個月內,僱主須提交 IR56E(第 52(4) 條)。
重複申報安排:就開始受僱的年度,除了提交 IR56E,年終時仍須照常提交 IR56B。
身份證明文件填報:若新聘的外籍員工已獲配香港身份證號碼,應優先填寫身份證號碼;若填報當日仍未取得,才填寫護照號碼及發證地點,其後須盡快以書面通知稅務局更新資料,避免同一納稅人出現雙重檔案。
Share Options(認購股權)證實:若新員工在受僱於香港工作前,已獲有條件地授予 Share Options,僱主須在 IR56E 第 13 項證實,並隨表格提供認購類別及股數、員工所付代價(如有)、行使時須付的代價及行使時限。
⚠️ 風險提示:這個環節最易在公司急速擴張、HR 人手不足時失控。每月入職名單與 IR56E 提交記錄,應該定期對照。
三、基期及申報對象搞錯
很多老闆以為「公司 12 月結帳,IR56B 也跟 12 月」,這是極常見的誤解:
基期(Basis Period):IR56B 一律按課稅年度(4 月 1 日至翌年 3 月 31 日)填報,不能跟隨公司的會計年度。
申報對象:以下人士均須列入 IR56B 申報範圍:
1. 入息總額超過有關年度基本免稅額的所有僱員(包括日薪及非日薪勞工,不論是否香港居民)。
2. 董事、已婚人士及可能在年內有其他應課稅收入的非全職僱員,不論任何款額。
3. 由非香港公司調派或借調的僱員。
4. 由僱主支付退休金的人士。
5. 因行使、轉讓或放棄 Share Options 而獲益的前僱員及前董事。
集團公司:附屬公司員工的薪酬,應由僱傭合約上訂明的僱主公司負責申報,控股公司不能代為填報。
董事 vs 東主:
董事薪酬及董事袍金須以 IR56B 申報。
有限公司股東收取的股息不須課稅,無須填報。
非法人團體業務(如獨資或合夥業務)的東主或合夥人(及其配偶)支取的薪酬在利得稅下不可扣除,須併入該業務的應課利得稅利潤計算,亦無須為他們提交 IR56B。
慈善機構:即使獲豁免商業登記或利得稅,聘請兼職僱員(不論薪酬多少)仍須如其他僱主填報。
表格格式:以紙張提交時,必須使用稅務局印製的原裝 IR56B 或經批准的表格,不能自行隨意印刷。
四、代通知金(Payment in Lieu of Notice)處理不當
代通知金是僱主與僱員之間最常引起誤解的項目,也是僱主最易申報出錯的環節:
課稅依據:根據終審法院於 2011 年對《税務條例》的裁決及澄清,代通知金屬因受僱工作而獲得的入息,不屬賠償。自 2012 年 4 月 1 日或以後累算的代通知金,須課薪俸稅。
累算時間:代通知金於「僱主同意支付的承諾成為無條件」或「僱傭關係終止當日」累算,以較早者為準。
申報責任:僱主須在年度 IR56B、IR56F 及 IR56G 申報 2012 年 4 月 1 日或以後累算的代通知金。
員工向公司支付的代通知金:僱員為提前離職而付給僱主的代通知金,不屬可扣除支出。即使僱主以員工的月薪抵銷,員工應課稅入息仍然按全額(11 個月)計算,而非扣減後的 10 個月。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這兩項屬法定聘用終結保障款項,稅務處理與代通知金不同(法定範圍內通常豁免課稅),不要混為一談。
💡 風險提示:稅務局會仔細研究每宗個案的事實及情況以斷定累算日期。離職協議中款項的名稱和性質,建議事先與稅務顧問或會計師確認。
五、離職款項及花紅的歸屬年度
離職後才發放的花紅及佣金:視作離職當日的入息。例如員工於 2026 年 3 月 15 日離職,公司在 2026 年 4 月 30 日才支付離職花紅,款項雖然在 2026/27 課稅年度才實際收取,仍須計入 2025/26 課稅年度的應課稅入息。
系統設定提醒:這代表僱主在填報 IR56B 或 IR56F 時,不能單憑「款項在哪一個月發放」來自動判斷歸屬年度。
⚠️ 風險提示:若公司的薪酬系統僅按「發放日期」自動歸類,在年度結算時,離職員工的花紅很可能被錯誤放進下一個課稅年度。
六、福利及津貼漏報
很多老闆視公司福利為普通的「營運開支」,卻忽略了這些福利對員工可能構成應課稅入息(Perquisites):
租金津貼:若僱主以發還租金形式提供居所,IR56B 第 12 項除了填寫僱主發還給僱員的租金,亦須填寫僱員付給業主的實際租金。即使兩者金額相等,也不能留空或以「X」代替。
小費:僱員獲分配的小費屬受僱工作入息,應填報於 IR56B 第 11(k) 項。餐飲及零售等行業須特別留意。
度假旅程利益:
旅程如部分為公務、部分為度假,稅務局會視乎旅程的主要目的徵稅。
度假僅屬附帶的,不會對有關利益徵稅;但度假部分若清晰可辨(例如公幹八天後自費延長三天觀光、公司仍支付額外住宿及膳食費用),該部分開支須予課稅。
純粹以集思(Retreat)為目的的海外旅程,若有日程表、討論課題後的報告及參加者的參與狀況等記錄,可毋須課稅。
團體旅遊中若個別僱員獲得的利益不能清晰分開,成本按人數分攤。僱員攜同家人參加,所佔比例相應增加。
簽證費及旅遊保險費若屬度假旅程相關款項,同樣須要申報。
子女機票:發還僱員子女前往外地讀書的機票,因行程目的並非度假,度假旅程課稅條文不適用,但屬僱員的私人開支,須視為額外賞賜(Perquisite)而課稅。
七、Share Options 及外判款項(IR56M)
📊 Share Options(認購股權)
前僱員或前董事在財政年度內因行使、轉讓或放棄 Share Options 獲益,僱主仍須為其填報 IR56B,收益填在第 11(j) 項,並另紙提供姓名、身份證或護照號碼及 IR56B 編號等資料。
因退休或離港等原因而沒有其他應課薪俸稅收入的前僱員,收益超過該課稅年度個人免稅額時,僱主才須填報 IR56B。
若僱員行將離港,而仍持有尚未行使的 Share Options,僱主須在 IR56G 第 18 項證實,並提供未行使的認購股份數目及發給認購權的日期。
📝 IR56M(向非僱員支付款項)
向分判商每年支付超過 $200,000,或向顧問、代理人、經紀、自由身藝人、演藝人員、運動員、作家、自由身導遊等每年支付超過 $25,000,須為每名收款人提交 IR56M,並同時附上聲明書 IR6036B。
收款人若是獨資業務、合夥業務或其他非法人團體,而你不清楚其類別,可直接在 IR56M 第 3(a) 項填寫業務名稱及商業登記號碼,並略過第 2 及 3(b) 項。如已知收款人是獨資業務,但只有商業登記號碼,可只填第 3(a) 項。
非居港演藝人員或運動員在港演出,另有 IR623 表格及預扣稅項規定。
💡 風險提示:外判及自由身顧問的款項,最易被視為普通「外判開支」而忽略提交 IR56M。年度結算前,建議把應付賬款按收款人分類,核對是否超過申報門檻。
📅 僱主申報時間線:一張清單核對
1. 入職後 3 個月內:提交 IR56E(及年終課稅年度的 IR56B)。
2. 每年 4 月接獲 BIR56A 後 1 個月內:連同 IR56B 一併提交。即使年內沒有需要申報的僱員,一般仍須交回 BIR56A,並按指示勾選及簽署。
3. 員工通知離職後:核對是否在停止受僱前不少於 1 個月提交 IR56F。
4. 員工計劃離港:在離港前不少於 1 個月提交 IR56G,並預扣款項(最長 1 個月或至取得同意釋款書)。
5. 離職協議簽訂前:確認代通知金、遣散費、花紅及佣金的名稱、金額及累算日期。
6. 年度結算前:檢查租金津貼、小費、度假旅程、子女機票等福利是否已全數申報。
7. 年度結算前:核對所有分判商及顧問的年度付款是否超過 IR56M 門檻。
僱主申報責任看似繁瑣,但只要每名員工由入職到離職的每個節點,都在內部流程中設定提醒,大部分的違規風險其實都可以預先避免!
Bida and Co.|必達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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