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務局最新|2025/26 年度 M 類個案利得稅報稅表 延期提交安排

資料來源:稅務代表通函|發出日期:2026 年 10 月 20 日
摘要
稅務局於 2026‑10‑20 發出稅務代表通函,針對結帳日期屬「M 類」(結帳日:2026‑01‑01 至 2026‑03‑31) 的 2025/26 年度利得稅報稅表,批出整批延期。紙本及電子提交截止日期均獲順延,企業及稅務代表需要留意新的提交時限。
一、邊啲公司適用今次延期? 💡
✅ 適用對象: 2025/26 年度利得稅,結帳日期屬 M 類個案
定義:財務結帳日期介乎 202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的企業。
❌ 不適用: 非 M 類結帳的個案,維持原本法定提交限期,不會自動跟隨是次延期。
備註:是次為稅務局給予稅務代表的整批延期安排,毋須個別申請延期;但稅務代表應盡量爭取於展延限期前盡早遞交報稅表。
二、更新後提交截止時限 📅
表格
提交模式 | 原本截止日期 | 延期後新截止日期 |
紙本提交 | 2026‑11‑16 | 2026‑11‑30 |
電子提交 | 2026‑12‑16 | 2026‑12‑30 |
⚠️重點提醒:
只適合上述 M 類(結帳 2026‑01‑01~2026‑03‑31)2025/26 利得稅報稅表。
延期係整批安排,不用逐間向稅局寫信申請延期。
稅務局建議:可的話盡量在新限期之前完成遞交,避免臨近限期系統擠塞、出現逾期風險。
三、企業要注意的風險事項 ⚠️
並非所有公司都自動延期 只有結帳落喺 2026‑01‑01 至 2026‑03‑31 嘅 M 類個案先受惠。如果貴公司結帳月份唔屬於呢個區間,必須跟返原本嘅報稅截止日,唔好誤用今次延期時限。
延期只係延長「提交報稅表」期限 延期唔會推遲應繳稅款的繳稅到期日。就算報稅表可以遲交,如果稅務局發出評稅通知,納稅人仍須按評稅單上列明日期準時繳稅,逾期會產生附加罰款。
預留足夠會計審計時間 就算有延期,都建議盡早整理會計賬目、完成核數(如適用)。愈接近截止日,愈容易出現文件、核數進度追唔上,最後變成逾期報稅,招致稅局罰款。
電子提交留意系統負荷 電子版本新截止為 2026‑12‑30,年底臨近日系統流量大,建議唔好留到最後一日先上載。
四、常見 Q&A ❓
Q1:我公司結帳日 2026‑02‑28,係咪自動享有呢個延期?
A:係,屬 M 類個案,跟上面紙本 / 電子新截止日期。無需要另外寫信向稅務局申請延期。
Q2:延期之後,稅款都可以一齊延遲繳納嗎?
A:唔可以。今次只係報稅表提交限期延期,繳稅日期維持稅務局日後發出評稅通知書上面的日期。
Q3:我公司唔係由稅務代表處理,會唔會都自動享有呢個整批延期?
A:是次通函對象為稅務代表。如企業自行處理報稅,建議核對自己結帳類別,可參考是次展延時限,但務必謹慎,有疑問建議向稅務局或專業會計師確認。
Q4:逾期提交利得稅報稅表有什麼後果?
A:稅務局可根據《稅務條例》作出罰款;亦可能在未有報表情況下估計評稅,對企業不利。
五、總結 🎯
適用:2025/26 利得稅|M 類,結帳:2026‑01‑01 至 2026‑03‑31
紙本:新限期 2026‑11‑30
電子:新限期 2026‑12‑30
不用個別申請延期;但鼓勵盡早遞交。
⚠️報稅表延期≠繳稅延期。
📎資料來源:香港稅務局稅務代表通函,2026 年 10 月 20 日,稅務局局長:陳施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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