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IR56, IR56M, IR56B, 僱主報稅,薪俸稅,香港稅務局,外判申報,顧問酬金申報,BIR56A, IR6036B

作家相片: Michael Chan - Bida & Co.
Michael Chan - Bida & Co.
2分钟前
讀畢需時 8 分鐘

📋 IR56 系列表格全解構:搞懂 5 份表格職責,別忽視外判與顧問的 $200,000 / $25,000 申報門檻! 很多香港中小企老闆提到「僱主報稅」,腦海中只有每年 4 月收到的那一疊表格。實際上,在《税務條例》(第 112 章)之下,僱主的申報責任並不是「一年一次」,而是貫穿員工由入職、在職、離職、離港的整個週期,同時還延伸至向僱員以外人士支付的酬金。

這套申報制度的核心,就是 IR56 系列表格。本文先整理 IR56 系列的整體功能及各份表格的角色,再集中講解最容易被中小企忽略的 IR56M,以及當中的 $200,000 與 $25,000 兩個門檻。

📌 一、IR56 系列的整體功能

IR56 系列是僱主向稅務局(IRD)申報支付款項的法定工具,主要有以下功能:

提供薪俸稅評稅的資料基礎:稅務局主要依靠僱主填報的 IR56B,向員工發出個人報稅表及評稅通知。員工的薪金、津貼、花紅及福利等入息,很大程度上由僱主申報。 履行法定責任:僱主的申報及通知責任載於《稅務條例》第 52 條。根據稅務局的僱主指引(IR56H),不遵守規定屬違法行為,最高可罰款 $10,000,另可處相等於應繳稅款三倍的罰款。 追蹤員工的整個僱傭週期:不同的僱傭階段,對應不同的表格及通知期限。 確保稅款得以清繳:就即將離開香港的僱員,僱主須預扣款項,待稅務局發出「同意釋款書」後才可發放餘款。 涵蓋非僱員的收入(設有適用限制):透過 IR56M,稅務局可掌握本地非法團分判商、顧問等人士從公司獲得的收入。

簡單來說,IR56 系列就是僱主向稅務局交代「付了多少錢、付給誰、何時付」的申報機制,同時也是員工薪俸稅的資料來源。

📊 二、IR56 系列五份表格的角色分別

 1. IR56B:年度申報(BIR56A 的明細表) 功能:申報僱員在有關課稅年度(4 月 1 日至翌年 3 月 31 日)的薪酬及退休金資料。 適用情況:於 3 月 31 日仍然在職的僱員,連同 BIR56A 於發出後 1 個月內提交(第 52 (2) 條)。 基期(Basis Period):一律按課稅年度計算,不能跟隨公司自己的會計年度結算日。 申報對象:    一般情況下,入息總額預期超過有關年度基本免稅額的所有僱員,不論是否香港居民。    董事、已婚人士及可能在年內有其他應課稅收入的非全職僱員,不論任何款額。    年內由非香港公司調派或借調的僱員。    年內由僱主支付或應支付退休金的人士。    因行使、轉讓或放棄認股權(Share Options)而獲益的前僱員及前董事。

 2. IR56E:新員工入職通知 功能:通知稅務局僱員開始受僱(預期僱員會有薪俸稅課稅責任才需要提交)。 提交期限:開始受僱後 3 個月內(第 52 (4) 條)。 實務重點:開始受僱的年度,須同時提交 IR56E 及年度 IR56B。如員工在受僱於香港工作前已獲有條件授予認股權,須在 IR56E 第 13 項證實並提供資料。

 3. IR56F:員工停止受僱通知 功能:通知稅務局僱員將停止受僱,並申報其截至離職日的薪酬。 提交期限:不少於停止受僱前 1 個月(第 52 (5) 條)。 實務重點:就停止受僱的年度,提交 IR56F 後無須再為同一僱員提交年度 IR56B。

 4. IR56G:員工離港通知 功能:通知稅務局僱員即將離開香港,並確保僱員在離港前清繳稅項。 提交期限:不少於僱員離港前 1 個月(第 52 (6) 及 52 (7) 條)。 預扣款項責任:提交 IR56G 後,僱主須預扣薪酬(包括最後一個月的薪金),待稅務局發出「同意釋款書」後,方可發放餘款。 實務重點:就停止受僱的年度,無須再為同一僱員提交年度 IR56B。如僱員持有未行使的認股權,須在 IR56G 第 18 項證實。

 5. IR56M:向本地非法團、非僱員支付酬金的通知 功能:申報公司向僱員以外、本地非法團經營人士(獨資、合夥)支付的佣金、費用或其他酬金。 ⚠️ 重要排除:支付予有限公司、非居港人士,毋須提交 IR56M;非居港演藝人員用 IR623、非居港專業人士用 IR623P。 適用對象:本地分判商、本地顧問、代理人、經紀、自由身人士(獨資 / 合夥)等。 提交要求:為每名收款人提交一份 IR56M,並同時附上聲明書 IR6036B,跟 BIR56A 年度報稅一併呈交。

💡 其他相關表格  BIR56A:Employer's Return 的封面表格,每年連同 IR56B 一併提交,由獲授權簽署人簽署。  IR6036B:與 IR56M 配合使用的聲明書。  IR623:向非居港演藝人員或運動員付款時使用。  IR623P:向非因受僱而在香港提供服務的非居港專業人士付款時,須提交申報,並按第 20A/20B 條履行預扣稅責任,例如調解員、顧問、外訪律師或講師等。

⏱️ 申報時間線一覽 員工入職後 3 個月內(預期有薪俸稅課稅責任):IR56E 每年 4 月接獲 BIR56A 後 1 個月內:BIR56A 連同 IR56B(及符合門檻的 IR56M + IR6036B) 員工停止受僱前不少於 1 個月:IR56F 員工離港前不少於 1 個月:IR56G,並預扣款項 向符合資格、超過門檻的本地非法團非僱員支付酬金:IR56M 連同 IR6036B(跟年度僱主報稅一併提交,按課稅年度全年累計計算門檻,非逐筆付款申報)

⚠️ 實務提示 以紙張提交時,必須使用稅務局印製的表格或經批准的表格,不可隨意自行製作格式。 填交 IR56B、IR56E、IR56F、IR56G、IR56M 後,均須提供副本予有關僱員或收款人士。 電子提交可使用稅務局電子服務,但 IR56G 不可使用「混合模式」提交。

🔍 三、IR56M:為何中小企最容易忽略?

在 IR56 系列中,IR56B、IR56E、IR56F、IR56G 都是針對「僱員」,公司通常有人事記錄,較易追蹤。但 IR56M 針對的是本地非法團、非僱員,付款資料散落在應付賬款、費用報銷及各部門的採購中,沒有一個清晰的「人事檔案」可供核對,因此最易出現遺漏。

對 Startup 創辦人及中小企老闆而言,這個情況尤其普遍: 公司為控制固定成本,將部分工作交給自由身人士或外判(獨資 / 合夥)。 營銷、設計、IT 開發及顧問服務,往往以服務費形式支付。 這些款項在會計賬目上,通常被歸類為一般營運開支,容易被視為「普通支出」,而忽略了申報責任。

💰 四、IR56M 的兩個門檻:$200,000 與 $25,000

根據稅務局的指引,只適用於本地非法團收款人:若公司向以下「本地人士」或「非法人團體的業務機構」支付佣金、費用或其他酬金,按課稅年度(4 月 1 日至翌年 3 月 31 日)全年累計金額計算,一旦達到指定的年度金額,便須為每名收款人提交 IR56M:

每年支取 $200,000 以上:分判商(Subcontractors) 每年支取 $25,000 以上:顧問(Consultants)、代理人(Agents)、經紀(Brokers)、自由身藝人、演藝人員、運動員、作家、自由身導遊等

⚖️ 兩個門檻的分別  $200,000 門檻:針對分判商。分判商一般指承接公司部分工程或業務的第三方,款項規模較大,因此門檻較高。  $25,000 門檻:針對顧問、代理人、經紀及各類自由身人士,這些人士的服務費金額通常較低,但同樣屬於需要申報的範圍,因此門檻亦相對較低。

📋 實務上的判斷步驟

  1. 第一步:按收款人分類,整理全年付款記錄。

  2. 第二步:判斷收款人是否屬本地非法團,再歸類為「分判商」,還是「顧問、代理人、經紀或自由身人士」。

  3. 第三步:核對全年付款總額是否超過相應的門檻($200,000 或 $25,000)。

  4. 第四步:符合所有條件、超過門檻的收款人,逐一提交 IR56M,並附上聲明書 IR6036B。

💡 例子說明 例子一:公司全年向一間裝修分判商(獨資經營)支付 $350,000。該分判商屬本地非法團分判商類別,超過 $200,000 的門檻,須為其提交 IR56M。 例子二:公司全年向一位自由身設計師(獨資)支付 $30,000。該設計師屬本地非法團自由身人士,超過 $25,000 的門檻,須為其提交 IR56M。 例子三:公司全年向另一位自由身顧問(獨資)支付 $18,000。該款項未達 $25,000 的門檻,按指引毋須為該顧問提交 IR56M。

❓ 收款人類別不清楚時怎麼辦? 在實務中,公司不一定清楚收款人是獨資業務、合夥業務,還是其他類型的非法人團體。根據稅務局的指引: 若不清楚收款人屬獨資、合夥還是其他業務,可直接在 IR56M 第 3 (a) 項填寫業務名稱及商業登記號碼,略過第 2 及 3 (b) 項。 若已知收款人是獨資業務,但只有商業登記號碼,可只填第 3 (a) 項。

💼 五、與 IR56M 有關的其他特殊情況

除了一般本地分判商及顧問,以下兩類付款亦有各自的申報規定:

非居港演藝人員或運動員(IR623):    保證人或代理人付款給非居港演藝人員或運動員在港演出,當該名非居港人士抵港時,須立即提交 IR623 通知稅務局。    須根據《稅務條例》第 20A 及 20B 條,從支付的款項中預扣一筆足以繳納該人士應繳稅款的款項,並通知稅務局。 非居港專業人士(IR623P):付款人須提交 IR623P,申報向非因受僱而在香港提供服務的非居港個人所應支付的款項,例如調解員、顧問、外訪律師或講師等,同時要履行預扣稅責任。

⚠️ 六、風險提示及注意事項

按收款人逐一核對:IR56M 是按每名收款人逐份提交,因此年度結算前,應按收款人而非按費用類別來整理應付賬款。 分判商與顧問的界線:兩者的門檻相差八倍,歸類不同,結果可能完全不同。如對收款人的身份有疑問,建議在簽訂服務合約時,一併確認其業務性質。 聲明書 IR6036B 不可遺漏:IR56M 須同時附上 IR6036B,不能單獨提交;每個課稅年度獨立一份 IR6036B,不可跨年度合併。 不要將外判人士與僱員混為一談:僱員以 IR56B 申報,非僱員(符合 IR56M 資格)則以 IR56M 申報。兩者的法律關係及申報責任截然不同,如在聘用安排上有灰色地帶,建議先諮詢專業意見。 保留完整記錄:根據《稅務條例》,業務記錄至少須保存 7 年,包括服務合約、發票、付款記錄及收款人的商業登記資料,以便日後核對及回應稅務局查詢。

🛠️ 七、中小企的內部流程建議

入職及聘用階段:區分「僱員」及「外判或顧問」,並在系統內分別建檔,同時核對外判是否有限公司 / 本地非法團。 每月結算:核對當月新入職員工名單與 IR56E 提交記錄。 員工通知離職時:同步核對 IR56F 的提交期限;如員工有離港計劃,同步核對 IR56G 的提交期限及預扣款項安排。 每年 3 月底前:按收款人整理全年的外判及顧問付款記錄,先判斷是否本地非法團,再預先篩選哪些收款人超過 $200,000 或 $25,000 的門檻。 每年 4 月接獲 BIR56A 後:統籌 IR56B、IR56M 及相關聲明書的提交,並確保獲授權簽署人及時簽署。

IR56 系列五份表格,看似分散,實際上有一條清晰的邏輯:IR56E、IR56B、IR56F、IR56G 負責追蹤「僱員」由入職到離職的整個週期,而 IR56M 則補上本地非法團非僱員的收入資料。對香港中小企老闆而言,只要在內部流程中分清楚「誰是僱員、誰是外判、外判是否有限公司」,並在年度結算前,按收款人核對 $200,000 與 $25,000 的門檻,便能夠大大降低遺漏申報的風險。


Bida and Co.|必達會計 

本文內容僅作一般稅務資訊及教育分享,只供參考,不構成任何稅務、會計或法律專業意見。稅務問題須按企業個別事實、集團架構及相關法例作獨立評估。本公司不會就任何人依賴本文內容所作出的任何行動或決定而承擔任何責任。


聯絡資料:

🆔 必達會計 Bida & Co.

📍 地址:新界沙田圓洲角源順圍2號冠華大廈地下E鋪

🌐 網站: https://www.bidatax.com/

☎️ WhatsApp:+852 63516101 / https://wa.me/85263516101

📞 WeChat:bidatax

📕小紅書:7518909794

IR56, IR56M, IR56B, 僱主報稅,薪俸稅,香港稅務局,外判申報,顧問酬金申報,BIR56A, IR6036B

 
 
 

留言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