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 成功申請 BUD 專項基金只是第一步!資助入賬與稅務陷阱全解析 💼💰BUD 專項基金|資助入賬與利得稅陷阱解析

作家相片: Michael Chan - Bida & Co.
Michael Chan - Bida & Co.
2天前
讀畢需時 6 分鐘

不少中小企老闆收到「BUD 專項基金」批核通知的一刻,心情都像中了頭獎:政府肯資助拓展內地及海外市場、做品牌、搞升級轉型,累計資助上限更高達 700 萬元。但資助落袋,會計與稅務的功課才真正開始。

在同一個財政年度內,一筆來自政府的款項如何入賬、要不要計入應評稅利潤(Assessable Profits)、相關開支又能否申索可扣除開支(Deductible Expenses)?處理得不好,輕則多交稅,重則面對稅務局查詢及補加稅款。

本文由三方面拆解:BUD 的基本框架、香港政府津貼在稅務上「並非一刀切」的實況,以及申請前後的稅務檢查清單。

一、先看清楚:BUD 專項基金究竟資助甚麼? 📊

「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BUD Fund)由工業貿易署管理,資助對象為香港非上市企業,目標是協助它們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營銷,開拓中國內地及其他目標市場(包括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及/或投資協定的經濟體)。

現時資助框架的重點如下:

  • 累計資助上限:每家企業在基金下的累計資助上限為 700 萬元。

  • 一般申請:主要申請類別,涵蓋一系列可獲資助措施,每宗申請上限為 80 萬元。 -「申請易」(Easy BUD):針對特定措施,每宗申請上限為 15 萬元,處理時間縮短至約 30 個工作天。 -「電商易」(Ecommerce Easy):支援企業透過電商業務拓展中國內地及東盟市場,每宗申請上限為 80 萬元;電商易項目累計資助上限為 100 萬元,並計入 700 萬元的總上限內。

資助模式:資助一般以對等配對形式發放。企業通常需要先自行墊付項目開支,待項目完成或達到特定里程碑後才獲發還資助。這個時間差,正正是會計入賬與稅務處理最容易出錯的地方。

二、關鍵觀念:「政府派錢」不等於免稅 ⚠️

很多老闆有一個直覺:政府給的錢,應該不用課稅。這個想法並不準確,因為香港政府津貼的稅務處理並沒有統一規則,要看個別計劃有沒有特定的法定豁免條款,以及該筆款項本身的性質。

1. 有特別法定豁免的例子:防疫抗疫基金

《豁免薪俸稅及利得稅(防疫抗疫基金)令》(第 112AN 章)規定,企業根據防疫抗疫基金項目收取的補助金,可獲豁免繳付利得稅(Profits Tax)。以保就業計劃為例:

  • 僱主收取的工資補貼獲豁免繳付利得稅;

  • 僱主仍可根據《稅務條例》(第 112 章)第 16 條申索員工工資的可扣除開支;

  • 員工收取的工資屬薪俸稅(Salaries Tax)應課稅入息。

註:此類豁免是由特定法律公告訂明,不能任意套用到其他政府資助項目。

2. 須課稅的例子: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

與保就業計劃形成對比的是,稅務局指明僱主在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下收取的津貼須視為營業收入,屬於《稅務條例》第 15 (1)(c) 條所涵蓋的補助金或資助。但要留意例外情況:資助如用作資本性開支,則不屬第 15 (1)(c) 條的應課稅收入。 同時,僱主可就相關員工工資申索稅務扣除。

3. BUD 專項基金的稅務分析 🔍

稅務局未有就 BUD 專項基金發出專門的豁免條文,因此必須回歸《稅務條例》的一般原則來判斷:

  • 業務關連性:根據《稅務條例》第 14 條,資助是否得自或源於香港的業務營運?與日常營運相關的資助,較大機會被視為應課稅收入。

  • 補償開支性質:若資助用作補償推廣、參展等營運開支(第 16 條可扣除項目),相關資助通常需對應計入營業收入。

  • 資本性資助:若資助用於購入固定資產或資本性項目(第 17 條不可扣除開支),其稅務處理更為複雜,應諮詢專業稅務意見,評估是否涉及資本性收入或資本免稅額(Capital Allowances)的調整。

補充:會計處理(HKFRS)同稅務評稅係兩回事。會計上政府資助可採收入法或資本法入帳,帳面處理方式不等於稅務局的利得稅認定。

三、稅務計算示範:稅款影響可以有多大? 💡

以下為假設性計算,用來說明若 BUD 資助被認定為應課稅收入時,對企業稅務負擔的影響:

假設公司於某課稅年度收到 50 萬元 BUD 資助,並計入應評稅利潤: 兩級制利得稅率:法團首 200 萬元應評稅利潤稅率為 8.25%,其後部分為 16.5%。

  • 若資助落在首 200 萬元額度內:應繳利得稅為 500,000 × 8.25% = $41,250。

  • 若公司利潤已超越 200 萬元:應繳利得稅為 500,000 × 16.5% = $82,500。

風險提示:若企業錯誤地將應課稅資助當作免稅項目且未作適當申報,一旦被稅務局查核,除需補繳稅款外,還可能面臨罰款及利息。

四、BUD 項目常見的會計與稅務陷阱 ⚠️

  1. 收入與開支配對錯位(Matching Principle):資助通常在項目完成後才撥款,但開支早已在前期發生。若跨越不同課稅年度,容易造成某年度開支過大、下一年度收入暴增的現象。會計入賬與稅務調整需妥善協調。

  2. 核數報告與報稅表一致性:BUD 專項基金在項目終結時,通常要求提交由執業會計師審核的項目帳目(Audited Project Accounts)。財務報表(Audited Financial Statements)對資助款的列報,必須與利得稅報稅表(Profits Tax Return)的稅務計算表保持一致。

  3. 跨境常設機構(Permanent Establishment)風險:若 BUD 項目涉及派駐員工長期於內地執行業務,按《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若香港企業在任何 12 個月內於內地提供勞務連續或累計超過 183 天,可能被認定為在內地構成常設機構,需承擔內地企業所得稅及相關申報責任。

  4. 僱主報稅表(Employer's Return)申報:因 BUD 項目而增聘的員工,其薪金仍須依法在 IR56B 等表格中如實申報。

五、申請 BUD 前後的稅務檢查清單 📋

💡 申請前

  • 與稅務代表評估項目的預期資助性質及資本性開支比例。

  • 預先評估項目執行期與撥款期對跨年度利稅的影響。

  • 評估內地或海外推廣活動是否引發跨境稅務風險。

  • 若屬集團架構,確認由哪家實體作為簽約及開支主體。

💼 執行期間

  • 妥善保存所有發票、合約、付款憑證及銀行流水紀錄,相關稅務及會計憑證須按《稅務條例》第 51C 條保存最少 7 年。

  • 設立獨立項目帳目,清晰區分項目開支與一般營運費用。

📊 項目完成後

  • 確保財務報表核數師報告與利得稅報稅表的申報數據吻合。

  • 如有疑問,於提交報稅表前尋求專業會計及稅務意見。

結語

政府資助是中小企拓展業務的強大後盾,但合規處理會計與稅務同樣重要。了解各類資助的稅務性質,提早做好規劃,才能讓企業在安心享受政策紅利的同時,全面規避稅務風險。

成功申請 BUD 專項基金只是第一步!拆解 BUD 資助是否要計利得稅、會計入帳、跨年度配對、內地常設機構風險,附中小企 BUD 稅務檢查清單|必達會計 Bida and Co.#香港稅務 #BUD專項基金 #中小企資助 #利得稅 #必達會計


Bida and Co.|必達會計 

本文內容僅作一般稅務資訊及教育分享,只供參考,不構成任何稅務、會計或法律專業意見。稅務問題須按企業個別事實、集團架構及相關法例作獨立評估。本公司不會就任何人依賴本文內容所作出的任何行動或決定而承擔任何責任。


聯絡資料:

🆔 必達會計 Bida & Co.

📍 地址:新界沙田圓洲角源順圍2號冠華大廈地下E鋪

🌐 網站: https://www.bidatax.com/

☎️ WhatsApp:+852 63516101 / https://wa.me/85263516101

📞 WeChat:bidatax

📕小紅書:7518909794

成功申請 BUD 專項基金只是第一步!拆解 BUD 資助是否要計利得稅、會計入帳、跨年度配對、內地常設機構風險,附中小企 BUD 稅務檢查清單|必達會計 Bida and Co.

 
 
 

留言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