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薪俸税攻略】須課税VS不課税入息全解析|2025最新規定+節税秘笈
- Michael Chan - Bida & Co.
- 13分钟前
- 讀畢需時 2 分鐘
目錄 📌
1️⃣ 須課税入息清單|9大常見收入類型
2️⃣ 不須課税項目|3大隱藏免税福利
3️⃣ 常見誤區與罰則|申報必避地雷
4️⃣ 專業規劃建議|必達會計助你合法節税
1️⃣ 須課税入息清單|9大常見收入類型 💼
根據《税務條例》,以下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收入均須課繳薪俸税:
▸ 基本收入類
薪金/工資:含強積金供款前的總收入
佣金/花紅:包括合約約定或僱主自願超付部分
代替假期工資:未使用的假期折算現金
▸ 附加福利類
津貼與賞賜:現金津貼、教育福利、度假旅程開支
股份利益:股份獎賞、認購權行使收益
居所「租值」:僱主提供住宿按入息10%計算租值
▸ 特殊款項類
小費:餐廳服務費、導遊小費
僱主代付税款:視為額外收入
退休金:強積金自願供款提取部分需課税
2️⃣ 不須課税項目|3大隱藏免税福利 🛡️
▸ 法定補償金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依《僱傭條例》計算部分免税,超額需申報
▸ 特殊津貼
陪審員津貼:法庭服務所得全額免税
▸ 免税額運用
強積金供款:每年最高$18,000強制供款可扣税
進修開支:工作相關課程費用最高扣$100,000
⚠️ 注意:若誤將免税項目申報,可能被追繳税款+罰款!
3️⃣ 常見誤區與罰則|申報必避地雷 🚨
▸ 4大高風險錯誤
混淆「自願/強制供款」:僅強積金強制供款可扣税,自願部分不可
漏報「附帶利益」:如公司提供車輛、教育福利須折算申報
虛報「居所租值」:未按10%公式計算或隱瞞僱主住宿福利
誤用「免税額」:如重複申報已離世親屬的供養免稅額
▸ 罰則等級
輕微漏報:補税+10%附加費
故意瞞報:最高罰款$10,000 + 欠税3倍
4️⃣ 專業規劃建議|必達會計助你合法節税 💡
▸ 3大節税策略
拆分收入:善用「已婚人士合併評税」降低累進税率
最大化免稅額:優先申報供養60歲以上父母(同住可享$100,000/人)
投資抵税:購買合資格年金(每年扣60,000)及自願醫保(60,000)及自願醫保(8,000/人)
▸ 必達會計獨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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