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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寫 IR56 表格全攻略:僱主與僱員最易爭拗的 8 個位置與防錯指南 💼
# 填寫 IR56 表格,僱主與僱員最易爭拗的 8 個位置 每年 4 月,僱主收到 BIR56A 及 IR56B,就要開始逐名員工填報薪酬。對僱主來說,這是《税務條例》(第 112 章)下的法定責任;對僱員來說,IR56B 上的每一個數字,最終都會變成自己薪俸税單上的應課税入息。 責任在公司,税款由員工自己繳付,這個安排正是爭拗的根源。公司依照税務局(IRD)指引填報,員工收到評税後,卻覺得「點解公司咁報?」;公司則覺得自己只是依法辦事。以下 8 個位置,是填寫 IR56 表格時,僱主與僱員之間最容易出現分歧的地方。 一、代通知金:員工視為賠償,IR56 要求申報為入息 💡 員工的想法 公司終止僱傭,補償一個月代通知金,等於賠償,應該毋須課税。 📌 IRD 的立場 根據終審法院 2011 年的澄清,代通知金(Payment in Lieu of Notice)屬因受僱工作而獲得的入息,並非賠償。 自 2012 年 4 月 1 日或以後累算的代通知金,須課薪俸税,局長沒有酌情權豁免。 僱主須在年度 IR56B、IR56F 及 IR56G 中申報

Michael Chan - Bida & Co.
19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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