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乜嘢係對沖安排?取消對沖後中小企點樣慳稅又合規?💼💰 | 強制性公積金對沖安排
香港強制性公積金對沖安排(Offsetting Arrangement),係香港僱傭法例入面一個長期存在嘅機制。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Cap. 485)同《僱傭條例》(Cap. 57),僱主原本可以將已經為僱員供款嘅 MPF 僱主部分,對沖僱員離職時需要支付嘅長期服務金(Long-Service Payment, LSP)或者遣散費(Severance Payment, SP)。 自 2025年5月1日起,政府正式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新機制。舊制同新制嘅規則、僱主嘅財務負擔以及稅務處理都出現重大改變。好多中小企老闆同初創創辦人對於新規則仍然混淆,唔清楚點樣合法管理開支,亦都唔了解對應嘅稅務扣減機會。📌 🏛 舊制對沖安排(2025年4月30日或之前) 在舊制之下,僱主嘅權利同責任如下: - 🔹 每月供款責任:僱主每個月按照僱員入息,作出強積金僱主供款(僱主供款率 5%,入息上限為每月 30,000 港元),有關供款會存入僱員嘅 MPF 帳戶。 - 🔹 對沖機制:當僱員符合資格領取長期服務金或者遣散費時,僱主可以將僱員 MPF..

Michael Chan - Bida & Co.
2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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