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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兩間公司,佢慳 $16.5 萬、你只慳 約$2.5 萬?💡 兩級制利得稅:揀啱名額、分清有關連,合法慳到盡 💰
同樣兩間公司,佢慳 $16.5 萬、你只慳 約$2.5 萬?💡 兩級制利得稅:揀啱名額、分清有關連,合法慳到盡 💰 香港利得稅兩級制(Two‑tier Profits Tax)自 2018‑19 課稅年度起實施,目的係減輕中小型企業嘅稅務負擔。好多中小企老闆會開設兩間或以上公司,以為只要開多間公司就可以盡用兩級制稅率,但實際上好多人用錯規則,最後只節省少許稅款,甚至會被稅務局(IRD)質疑。 📌 兩級制利得稅基本規則 根據《稅務條例》Cap. 112,兩級制利得稅嘅稅率如下: 首 200 萬港元應評稅利潤(Assessable Profits):法團稅率 8.25% 超過 200 萬港元嘅應評稅利潤:法團稅率 16.5% ⚠ 重要前提:每個「有關連實體群組」只可以有一間公司享用首 200 萬嘅 8.25% 優惠稅率,其餘有關連公司全部直接適用 16.5% 稅率。有關連實體(Connected Entities)嘅定義,係稅務局判定邊間公司可以佔用兩級制名額嘅關鍵。 🔗 何謂有關連實體(Connected Entities) 稅務局定義嘅有

Michael Chan - Bida & Co.
1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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