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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私人公司周年申報表

已更新:2019年8月10日


什麼是本地私人公司周年申報表Annual Return?

周年申報表是一份具指明格式的申報表,載列截至申報表製備日期為止的公司資料。

根據《公司條例》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本地公司,必須每年提交一份經一名公司董事或秘書親筆簽署的周年申報表。

1. 交付什麼表格

本地私人公司須就每一年以指明表格(表格NAR1)交付周年申報表登記。


2. 何時交付

本地私人公司必須於每年公司成立為法團之日在該年中的周年日後的42日內完成,並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周年申報表登記。


請緊記:

公司如未有在訂明時限內提交周年申報表,屬刑事罪行,失責公司、其每名責任人及每名授權或准許該公司違反規定的代理人均可被檢控。

公司註冊處處長無權延長交付周年申報表的法定期限。

如交付周年申報表的訂明時限的最後一天是星期六,該限期仍會維持不變。


3. 未有或逾期交付申報表的後果

逾期交付周年申報表的公司,須繳付較高的登記費用。本地私人公司逾期交付周年申報表時須繳付的登記費用如下:

如周年申報表的提交日期:

是在該公司的申報表日期後超過 42 日,但不超過 3 個月,政府費用為HK$870.00

是在該公司的申報表日期後超過 3 個月,但不超過 6 個月,政府費用為HK$1,740.00

是在該公司的申報表日期後超過 6 個月,但不超過 9 個月,政府費用為HK$2,610.00

是在該公司的申報表日期後超過 9 個月,政府費用為HK$3,480.00


申報表日期是指公司的每年該公司成立為法團之日的周年日。


《公司條例》第662條規定,本地私人公司如未有遵從該條文,該公司及其每名責任人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處失責罰款。每次失責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50,000元。如持續失責,則可被處按日計算的失責罰款港幣1,000元。



有限公司周年申報
周年申報表 | Annual 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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