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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實質業務恐觸犯內地受控外國企業(CFC)規則!全面拆解稅務風險與合規對策 💼 | 空殼公司
📌 不少內地企業及投資者會設立香港空殼公司,透過香港公司作為中間平台處理跨境貿易、收取海外收入,期望利用香港利得稅(Profits Tax)較低的稅率減輕整體稅務負擔。不過隨著內地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簡稱 CFC)規則全面落實執行,若香港公司僅為空殼、欠缺實質經營業務,即便香港當地無需繳納或只繳納少量利得稅,亦有機會被內地稅務機關認定為受控外國企業,需要進行內地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將香港公司的利潤視同分配,計入內地母公司的應納稅所得額。本文會結合內地稅法規定、香港稅務局(IRD)實務,拆解空殼香港公司觸犯 CFC 規則的風險、判定條件、稅務影響以及實務應對方向。 🔍 何謂受控外國企業(CFC)? 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CFC),是內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訂立的反避稅條款,核心目的是防止內地居民企業透過在境外低稅率地區設立公司,人為滯留利潤、不向境內母公司分配股息,藉此逃避內地企業所得稅。 - 👤 適用主體:內地居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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