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Chan - Bida & Co.
防疫抗疫基金 | 遊樂場所排照持有人資助計劃
申請日期:
5-30/5/2020
申請條件:
於2020年3月28日當日持有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根據《遊樂場所》(第132BA章)簽發有效的遊樂場所牌照;及
有關的持版遊樂場所在遞交申請至審批當天並沒有牌照轉讓、自願交還牌照或取消牌照申請正在處理中;及
於資助申請獲審批當天,其上述(-)項的相關牌照仍然有效。
查詢:
26018779
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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