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業主/包租公婆🏠🔑,以為「瞞報租金」神不知鬼不覺?稅局最新法庭判例啪啪打臉!今日(3月5日)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一對夫婦7項逃稅罪成,丈夫即時入獄3個月+罰款33.8萬,太太雖獲緩刑3年但仍罰40.5萬!💰💸 即拆致命操作細節⤵️
📌 案情焦點:劏房+車位收入全消失?
• 首被告(丈夫)✅ 6個課稅年度漏報6間劏房租金✅ 虛假回應稅局物業調查✅ 總漏報1,412,537元收入 ➡️ 罰款=逃稅額200%($338,068)+監禁3個月
• 次被告(妻子)✅ 5個課稅年度漏報6劏房+1車位租金✅ 同樣虛假書面回復稅局✅ 總漏報1,701,075元收入 ➡️ 罰款=逃稅額200%($405,300)+緩刑3年
⚡️ 關鍵點:夫妻分別被控!即使共同持有物業,稅局照樣「逐個擊破」追究刑責!
⚠️ 會計師劃重點:三大作死操作=法庭見!
1️⃣ 長期漏報(2014-2020):以為「少量多次」難被察覺?稅局大數據專揪連續性異常📉2️⃣ 書面造假回應:稅局發信查詢仍提供虛假資料=罪加一等✖️3️⃣ 低估稽查手段:劏房水電單、租約紀錄、鄰里舉報... 全部成定罪鐵證!🔍
💡 溫提:租金收入=稅局頭號稽查目標!住宅/車位/商鋪/車位,1蚊都必須申報!
📊 法律後果數學題:慳10萬稅=罰10萬稅=罰30萬+坐監?
按《稅務條例》第82條,本案罰款雖為逃稅額200%,但法例明文規定:✅ 最高罰款=逃稅額300%✅ 最高監禁=3年本案被告或因「認罪減刑」,但已付出74萬現金+刑事案底+夫妻分離的代價!
🔥 血淚教訓:僥倖心理=倒蝕3倍+人生污點!
💡 專業拆彈指南:業主必做3步驟
1️⃣ 厘清租約性質📑:劏房/車位若涉商業用途,需同時申報物業稅+商業登記2️⃣ 建立電子帳簿💻:即時記錄租金/押金/維修支出,系統自動計算應稅收入3️⃣ 主動披露機制🕊️:若發現過往漏報,立即諮詢會計師啟動補救程式(罰款可低至100%)
📢 稅務稽查全面數位化,一個舉報電話即觸發調查!#專業稅務團隊 提供:✅ 租金收入合規審計✅ 稅局查詢即時支援✅ 刑事抗辯策略指導
💥 轉發提醒身邊業主!「以為瞞得過」的代價,可能系家庭破碎+半生積蓄清零!
📌 案件來源:香港稅務局官方案例通報⚠️ 聲明:個案結果因應案情而異,務必尋求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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